GB/T 14094-2005 卤钨灯(非机动车辆用)性能要求

作者:标准资料网 时间:2024-05-18 01:24:11   浏览:8750   来源:标准资料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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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卤钨灯(非机动车辆用)性能要求
英文名称:Tungsten halogen lamps(non-vehicle)-Performance requirement
中标分类: 电工 >> 电气照明 >> 电光源产品
ICS分类: 电气工程 >> 电灯及有关装置 >> 荧光灯、放电灯
替代情况:GB/T 14094-1993
发布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
发布日期:2005-01-18
实施日期:2005-08-01
首发日期:1993-02-04
作废日期:1900-01-01
主管部门:中国轻工业联合会
提出单位:中国轻工业联合会
归口单位: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起草单位:北京电光源研究所
起草人:张俊斌、黄佩、金卫中、陆荣树、杨小平、全红
出版社:中国标准出版社
出版日期:2005-08-01
页数:【胶订-大印张】16开, 页数:166, 字数:332千字
计划单号:20021638-T-607
书号:155066.1-22462
适用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为250V以下,用于下述目的的单端或双端卤钨灯的性能要求● 投影(包括电影投影仪和投影仪);● 泛光;● 特殊用途;● 普通用途;● 舞台照明。本标准的部分要求在“相关灯参数表”中给出。对于某些灯,本标准列出了其参数表。对于列入到本标准范围下的其他灯,由灯的制造商或销售商提供灯的参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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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电工 电气照明 电光源产品 电气工程 电灯及有关装置 荧光灯 放电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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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
英文名称:Management requirement for traceability in food cold chain logistics
中标分类: 食品 >> 食品综合 >>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ICS分类: 食品技术 >> 食品综合
发布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
发布日期:2012-11-05
实施日期:2012-12-01
首发日期:2012-11-05
作废日期:
主管部门: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269)
提出单位: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269)
归口单位: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269)
起草单位: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、中国物流技术协会、英格索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、上海市冷冻食品行业协会、上海海洋大学、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
起草人:王晓燕、秦玉青、刘卫战、晏绍庆、王二卫、谢晶、康俊生、金祖卫、刘芳、乐飞
出版社:中国标准出版社
出版日期:2012-12-01
页数:12页
适用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冷链物流的追溯管理总则以及建立追溯体系、温度信息采集、追溯信息管理和实施追溯的管理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从生产结束到销售之前的运输、仓储、装卸等冷链物流环节中的追溯管理。

前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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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
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追溯管理总则 1 5 建立追溯体系 1 5.1 通用要求 1 5.2 追溯信息 2 5.3 追溯标识 2 5.4 温度记录 2 6 温度信息采集 3 6.1 运输环节 3 6.2 仓储环节 3 6.3 装卸环节 3 7 追溯信息管理 4 7.1 信息存储 4 7.2 信息传输 4 8 实施追溯 4 附录A (资料性附录) 食品冷链物流环节产品温度的测量 5 A.1 直接测量产品温度的取样方法 5 A.1.1 冷库 5 A.1.2 运输 5 A.1.3 卸车 5 A.2 间接的产品温度测量方法 6 参考文献

引用标准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GB/T9829—2008 水果和蔬菜 冷库中物理条件 定义和测量
GB/T22005 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 体系设计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(ISO22005:
2007,IDT)

所属分类: 食品 食品综合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食品技术 食品综合
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局部通风
英文名称:Ventilation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metal and nonmetal underground mines local ventilation
中标分类:
ICS分类: 环保、保健与安全 >> 职业安全、工业卫生
发布部门: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
发布日期:2008-11-19
实施日期:2009-01-01
首发日期:
作废日期:
提出单位: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
归口单位: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
起草单位: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等
起草人:项宏海、陈宜华、张兴凯等
出版社:煤炭工业出版社
出版日期:2009-01-01
页数:5页
批文号:25416-2009
书号:15 5020·301
适用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(含伴山氡及其子体矿山)在安全评价、设计、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井下局部通风的技术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(含伴山氡及其子体矿山)的安全评价、设计、建设和开采。亦适用于深凹露天矿采用地下井巷开拓的部分。
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矿、煤矿、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矿藏的开采。
本标准也不适用于石油、天然气、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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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环保 保健与安全 职业安全 工业卫生